作者资格和贡献

《眼科学报》遵循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(ICMJE)制定的作者资格标准,确保每位作者都对其贡献的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以下是我们所认可的作者资格标准:

1. 对研究的构思、设计、数据获取、分析或解释有显著贡献;

2. 对稿件的重要智力内容进行起草或批判性修改;

3. 对待发布版本的最终批准;

4. 同意负责工作的所有方面,确保任何与工作准确性或完整性有关的问题得到妥善调查和解决。

通讯作者责任:

通讯作者负责管理稿件的提交和与期刊的全部通信。通讯作者应确保:

 · 识别并通知编辑部任何客座作者,即那些对研究或写作有重大贡献但不符合作者资格的个人;

 · 确认不存在幽灵作者,即未向编辑披露但对稿件有重大贡献的个人;

 · 提交所有作者的ICMJE利益冲突声明和版权转让表格;

 · 在稿件封面页进行必要的利益冲突披露。

研究小组/写作委员会的作者身份:

 · 如果研究小组或写作委员会的相应作者是研究主席,应在封面页注明;

 · 如果相应作者不是研究主席,应提交研究主席的声明,确认封面页上列出的小组作者和/或写作委员会成员的身份;

 · 我们鼓励保持作者身份的透明度,并将研究组成员在初始和后续论文中适当列出,或在在线补充材料中注明;

 · 若将研究组成员列为作者,每位成员必须满足ICMJE的作者资格标准,并完成相关表格。

研究小组/写作委员会的作者资格政策:

 · 小型研究团队(少于10人)可以作为团队作者,或列出各成员并注明“XYZ研究团队”,前提是所有成员都符合作者资格;

 · 大型研究团队(超过10人)应将写作委员会成员列为作者,并在文章末尾以星号标注“XYZ研究小组的写作委员会”;

 · 提交时,必须包含一个文件,列出每个写作委员会/研究小组成员的名单,上传为Word文件,并选择“合著者”作为文件类型;

 · 如果研究组的作者名单只以在线文件形式提供,这些作者将不能被作为共同作者检索到。

任何关于作者资格的疑问或特殊情况,都应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的编辑es@gzzoc.com),责任编辑或主编将会与相关作者讨论解决方案。我们致力于在学术出版中保持最高的道德标准和透明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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